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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:癌症細胞治療 最快2月實施

行政院今天表示,為使細胞治療技術可早日應用於有需要的民眾,行政院整合跨部會資源,促成衛福部去年9月發布特管辦法,最快本月就可為癌症、大面積燒燙傷等病患實施細胞治療。
行政院透過新聞稿表示,臨床醫學的常規療法如藥物和手術,雖然已能治療諸多疾病,但仍有難治之症,如癌症、腦梗塞、腦出血後遺症、漸凍症及阿茲海默症等,尚需仰賴新興科技及醫學技術方能提供新解方。

行政院指出,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」(簡稱「特管辦法」),優先開放醫療機構為癌症、大面積燒燙傷、退化性關節炎等重症病患或高齡者施行特定的細胞治療項目,最快於今年
2月將有首批醫療機構開始實行治療,預計未來可超過10萬名病患受惠。

行政院表示,再生醫療帶來嶄新的治療模式,也推動現代臨床醫學跨入前所未有的高度。如
106年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批准兩款CAR-T細胞療法,不僅為癌末病患帶來生機,也為癌症治療領域注入強心針。發展再生醫療可嘉惠更多病患,減輕癌末或其他重症病友的痛苦,改善高齡者生活的不適與不便,同時也可推升國內再生醫療的臨床與產業能量,吸引外商來台投資布局。

行政院說,目前台灣與日本是全球唯二將細胞治療視為醫療技術發展的國家,為領先全球發展再生醫療產業,並善用台灣醫療優勢及臨床能量,力爭成為亞洲細胞治療中心,政府已積極投入完備細胞治療管理環境、再生醫療創新研發、細胞治療周邊產品開發、細胞製備廠建置等環境建構與彌補產業缺口,將特管辦法帶動的需求加速擴散至生醫產業的上、中及下游。